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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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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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20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B200208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养心,益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多梦,头晕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酸枣仁、桑棋、菊花、获、山植、百合、陈皮、荷叶、灵芝。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