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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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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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g |
6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49 |
国药准字Z610204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50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半袋至一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山药、金樱子、酸枣仁(炒)、首乌藤、女贞子、菟丝子(制)、牛大力、茯苓、珍珠母、白芍(炒)、丹参、制何首乌、黄精(制)、五味子、五指毛桃。辅料为炼蜜,包衣辅料为药用炭、滑石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龙胆泻肝丸为暗黄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