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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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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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49 |
国药准字Z220223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滋阴补肾。本品用于肾阴亏虚所致的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50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山药、金樱子、酸枣仁(炒)、首乌藤、女贞子、菟丝子(制)、牛大力、茯苓、珍珠母、白芍(炒)、丹参、制何首乌、黄精(制)、五味子、五指毛桃。辅料为炼蜜,包衣辅料为药用炭、滑石粉。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硬胶囊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本品宜饭前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