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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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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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20g |
48粒*4板/盒 |
生产企业 |
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40 |
国药准字Z62021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填精益髓。用于健忘,神经衰弱,腰膝酸软,神疲乏力。 |
滋阴养心,安神益智。用于心血亏损,神志不宁,精神恍惚,夜多怪梦,怔仲惊悸,健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楮实子、茯苓、枸杞子、龟甲、鹿角、人参。 |
柏子仁、枸杞子、熟地黄、玄参、石菖蒲、麦冬、茯苓、当归、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辛、稍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