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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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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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5mgx10粒x2板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88 |
国药准字H199939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湿化痰,活血化瘀。用于眩晕痰瘀交阻症,症见头晕、胸闷、腹胀、舌暗苔腻、脉弦滑等。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0ml 。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5mg。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副作用 |
1.个别患者服药后口干、面色潮红。 2.部分患者服药后可能出现肝功能,肾功能异常。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常属一过性)为:困倦和/或乏力(20%),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和/或食欲增加)(11%)。 2.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见于长期用药者)为: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较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4.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肝功能、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成分 |
透骨香。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涩。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服用本药的同时应根据引起眩晕的病因进行治疗,如眩晕明显者应加用其它的对症治疗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