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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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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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0.4ml:0.4mg,按C15H11BrNNaO3·3/2H2O计) |
每1g相当于饮片3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0 |
国药准字Z13020929 |
说明 | ||
适应症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清热利湿,活血通络。用于急、慢性滑膜炎及膝关节术后的患者。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各型炎症性积液,尤其以外伤性滑膜炎疗效显著。对风湿性、类风湿性、增生性关节炎所致的慢性滑膜炎亦有明显疗效。对化脓性关节炎的浆液渗。 |
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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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溴芬酸钠。 |
本品主要由夏枯草、功劳叶、女贞子、丹参、防已、薏苡仁、川牛夕、黄芪、丝瓜络、土茯苓等十三味中药组成。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色可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孕妇慎用。 2.本品清热燥湿,故寒湿痹阻、脾胃虚寒者慎用。 3.服药期间,宜食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热生湿。 4.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