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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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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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颗粒每瓶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每瓶10ml。 |
8ml:8mg |
生产企业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31 |
国药准字H44020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于各型沙眼。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外用,滴眼前先振摇药瓶,使药液混匀后滴入眼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利福平。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酞丁安1毫克。其辅料为:氯化钠﹑三氯叔丁醇﹑吐温-80﹑羟甲基纤维素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
本品为淡黄色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1.本品不得口服。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育龄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