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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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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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颗粒每瓶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10mL |
0.005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12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副作用 |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禁忌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利福平。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性状 |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