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眼用利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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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滴眼用利福平

氯霉素滴眼液

规格

颗粒每瓶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10mL

8ml:20mg10ml:25mg
生产企业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712

国药准字H1202077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禁忌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利福平。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性状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