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颗粒 每瓶含利福平5mg,缓冲液每瓶10ml |
8ml:2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182 |
国药准字H201634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利福平。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
本品为无色至为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1.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3.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