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14片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85 |
国药准字H201036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益肝补肾。用于急慢性乙型肝炎及表面抗原健康带毒者。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
禁忌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板蓝根、刺五加、金银花、冬虫夏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