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潮安片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规格

0.32g*12片*3板

0.1
生产企业

海南卓力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240

国药准字H10930173
说明
适应症

活血化瘀,消炎止痛。用于痛经,月经不调,盆腔炎等。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1-2岁,10-15公斤,1-1.5毫升/次; 3-6岁,16-21公斤,1.5-2毫升/次; 7-9岁,22-27公斤,2-3毫升/次; 10-12岁,28-32公斤,3-3.5毫升/次;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忌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龙芽楤木。

本品每瓶含对乙酰氨基酚3克。辅料为1,2-丙二醇、聚乙二醇400、羟苯乙酯、食用香精、三氯蔗糖、胭脂红、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芳香、微甜。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