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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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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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2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61 |
国药准字Z20054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量少、错后、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痛减。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蜂蜜。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延胡索、阿胶、鹿角霜、白术、甘草、党参、茯苓、牡丹皮、没药、藁本、白芷、黄芩、白薇、砂仁、陈皮、赤石脂;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