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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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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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61 |
国药准字Z1999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量少、错后、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痛减。 |
健脾益肾,润肠通便。用于脾肾不足,肠腑气滞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秘结或排便乏力,神疲气短,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原发性习惯性便秘、肛周疾患所引起的便秘见以上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腹痛,腹泻及皮疹。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蜂蜜。 |
白术(炒)、肉苁蓉、当归、桑椹、枳实、芦荟。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辛、苦、涩。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肛周疾患应注意治疗原发疾病。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