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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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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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61 |
国药准字Z1093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量少、错后、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痛减。 |
理气消胀,和胃止痛。主治气滞型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窜及两胁,得嗳气或矢气则舒,情绪郁怒则加重,胸闷食少,排便不畅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用适量开水冲服,搅拌至全溶。若放置时间长有少量沉淀,摇匀即可。一次1袋,一日3次。15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口干,嘈杂。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蜂蜜。 |
紫苏梗、香附、陈皮、香橼、佛手、枳壳、槟榔、炒鸡内金。辅料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切勿恼怒。 2.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