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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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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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g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54 |
国药准字Z19991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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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益母草膏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服。3.感冒时不宜服用太福加味益母草膏。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太福加味益母草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