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mg*72丸(九药) |
0.3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07 |
国药准字Z130216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芷、川芎。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法半夏、厚朴(姜制)、茯苓、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滴丸;具光泽,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
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