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250克 |
每袋装14g;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1008 |
国药准字Z20026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益母草。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