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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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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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每支装30g;每支装36g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89 |
国药准字Z20026746 |
说明 | ||
适应症 |
那氟沙星乳膏用于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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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那氟沙星 |
人参、蜂王浆。辅料为硬脂酸、蜂蜡、尼泊金丙酯、肉豆蔻酸异丙酯、尼泊金甲酯、司盘、甘油、丙二醇、聚山梨酯、三乙醇胺、凡士林(白)、亚硫酸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粉红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 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