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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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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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0.1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89 |
国药准字H34022474 |
说明 | ||
适应症 |
那氟沙星乳膏用于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和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对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儿童及孕妇用量请咨询医师。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那氟沙星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升华硫0.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 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