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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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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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1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H20113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2.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深褐色软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油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