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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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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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20ml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