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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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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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每片含甲硝唑0.2g,维生素B6 0.02g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H41025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病、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腹腔感染、妇科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脑膜炎、脑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或消化性溃疡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本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程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6.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尿色发黑,可能为本品代谢物所致,似无临床意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每片含甲硝唑0.20g,维生素B6 0.02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2.用药期间不应饮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摩、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3.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4.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必须与其他抗菌素联用。 5.本品不宜治疗全身性重症感染尤其在急性期不能达有效治疗浓度。 6.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