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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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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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0.25克*36粒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Z13020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