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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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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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每支装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Z200272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痤疮,皮肤瘙痒,湿疹及日晒疮。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外用,将患处用温水清洗干净后涂抹适量,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鲜芦荟汁、玫瑰花、苦参、杠板归、冰片、薄荷素油。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单甘酯、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花粉和芦荟有过敏史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用药两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