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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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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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0g |
24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894 |
国药准字H34021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1-3岁,10-15公斤,每次0.5片;4-6岁,16-21公斤,每次1片;7-9岁,22-27公斤每次1.5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胃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孕妇慎服。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淀粉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1g,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粉。 |
性状 |
本品为原药材的片、段(包装)或棕褐色粗粉末状(袋泡装)药茶;气微,味苦、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装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形状发生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