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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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气血康口服液

人参珍珠口服液

规格

10ml*30支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爱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073

国药准字Z33020688
说明
适应症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补气健脾,安神益智。用于心悸失眠,头昏目糊,健忘,乏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成分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苯甲酸)

人参,珍珠。辅料为蔗糖、葡萄糖、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3.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