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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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气血康口服液

阿胶珍珠膏

规格

10ml*10支

每瓶装120g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212

国药准字B20020864
说明
适应症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滋阴补肾,益气养血。用于缓解中老年妇女气血两虚引起的贫血,精神倦怠,乏力,头晕眼花,腰膝酸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脾虚胃酸过多者禁服。

成分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

阿胶、珍珠、人参、熟地黄、地黄、天冬、制何首乌、枸杞子、女贞子(盐炒)、当归、白芍、山药(麸炒)、肉苁蓉、巴戟天、泽泻、木香、珍珠、砂仁。辅料:蜂蜜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