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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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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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0.4g*12粒*4板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212 |
国药准字Z200445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
补气益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萎黄,四肢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 |
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川芎、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香,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4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 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