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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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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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5ml;每瓶装250ml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83 |
国药准字Z200632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