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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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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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6粒 |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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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30 |
H20140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解除平滑肌痉挛。如:肠易激综合症、憩室疾病引起之疼痛、痛经等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一次1-2粒,一天一至三次。12岁以下小孩,不建议使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免疫系统:变态反应、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或气喘。神经系统:头疼、眩晕。胃肠道:恶心。肝胆:肝炎引起的黄疸,通常停用阿尔韦林后可消除。皮肤和皮下组织:瘙痒、皮疹。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麻痹性肠梗阻或对本品之各成分过敏者为禁忌。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阿尔维林。化学名称:枸橼酸乙基二苯丙胺分子式:C20H27N.C6H8O7分子量:473.57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3号硬胶囊,灰色胶囊帽,蓝色胶囊体,标有黑色“SP60”字样。;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若是第一次出现此等症状,或有下述情形,在治疗前应咨询医师:-已超过40岁-由肠道排出血-觉得生病或有呕吐感-无食欲或体重减轻-脸色苍白或感到疲倦-近期有出国旅游-阴道不正常出血或分泌-严重性便秘-发烧-排尿困难或疼痛-已怀孕或可能怀孕若有新衍生的症状或症状变坏,或经治疗两周后仍无改善,应咨询医师。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可能会引起眩晕。如果有影响,请不要驾驶或操作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