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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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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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30 |
国药准字H200104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 年龄3-6岁,体重14-21公斤,一次1.5-2片。2.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2-3片。3.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