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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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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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片 |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30 |
国药准字Z200909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解郁散结、活血止痛。症见乳房疼痛、乳房肿块质地软硬下等,随月经周期及情绪而变化,可伴胸胁胀闷、经行不畅、经色紫暗或挟血块或痛经等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少于5天的,则从月经干净后开始服药,连服21天。疗程为三个月经周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紫胡、赤芍、夏枯草、牡蛎、当归、三七、党参、青皮、橘核、荠菜、漏芦、鬼箭羽、炒王不留行。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