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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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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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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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93 |
国药准字Z370208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养血舒肝,调经止痛。用于血虚肝郁所致月经不调、痛经、月经前后诸证,症见行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疼痛,血块排出痛减,经前双乳胀痛、烦躁,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香附(醋炙)、当归、熟地黄、川芎、延胡索(醋炙)、白术、赤芍、白芍、大枣、甘草、碳酸钙。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黄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