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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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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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6g |
0.3gx22粒 |
生产企业 |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60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小儿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大黄(酒制)、儿茶、冰片、胡黄连、香墨和玄明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灰褐色颗粒;气香,微腥、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