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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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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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6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60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小儿一次1~2粒,一日3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熊胆、大黄(酒制)、儿茶、冰片、胡黄连、香墨和玄明粉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灰褐色颗粒;气香,微腥、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