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卡鲁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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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比卡鲁胺片

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

规格

50mg*28片

80mg
生产企业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535

国药准字H20073612
说明
适应症

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癌症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用法用量

成人: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片(50mg),一天一次,用本品先治疗应与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治疗同时开始。

儿童:本品禁用于儿童。

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副作用

本品一般来说有良好的耐受性,少有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情况。(详见说明书)

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累、头晕。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搔痒、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头或多毛之报告。胃肠: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会发生在较大剂量。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禁忌

1、禁用于妇女和儿童。

2、不能用于对朝晖先过敏的病人。

3、不可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比利联合使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

化学名称:6-甲基-17a-羟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本品广泛在肝脏代谢。数据表明严重肝损害的病人药物清除可能会减慢,由此可能导致蓄积。所以本品对有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应慎用。

由于可能出现肝脏改变,应考虑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主要的改变一般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个月内出现。

严重的肝功能改变很少见于本品的治疗(见‘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严重改变应停止本品治疗。

本品显示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活性,因此当与主要由CYP3A4代谢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节)。

对乳糖敏感的患者应注意本品150mg片剂每片含61mg乳糖,而每日3片50mg的片剂含有183mg乳糖。

在每日150mg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时,对于出现疾病客观进展伴有PSA升高的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不会影响病人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但应注意,因偶而可能会出现嗜睡,有过此类作用的病人应予以注意。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