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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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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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28片 |
0.16g |
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35 |
国药准字H20010419 |
说明 | ||
适应症 |
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癌症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用法用量 |
成人: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片(50mg),一天一次,用本品先治疗应与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治疗同时开始。 儿童:本品禁用于儿童。 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
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
副作用 |
本品一般来说有良好的耐受性,少有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情况。(详见说明书) |
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累、头晕。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搔痒、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头或多毛之报告。胃肠: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会发生在较大剂量。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
禁忌 |
1、禁用于妇女和儿童。 2、不能用于对朝晖先过敏的病人。 3、不可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比利联合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 |
化学名称:6-甲基-17a-羟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广泛在肝脏代谢。数据表明严重肝损害的病人药物清除可能会减慢,由此可能导致蓄积。所以本品对有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应慎用。 由于可能出现肝脏改变,应考虑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主要的改变一般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个月内出现。 严重的肝功能改变很少见于本品的治疗(见‘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严重改变应停止本品治疗。 本品显示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活性,因此当与主要由CYP3A4代谢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节)。 对乳糖敏感的患者应注意本品150mg片剂每片含61mg乳糖,而每日3片50mg的片剂含有183mg乳糖。 在每日150mg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时,对于出现疾病客观进展伴有PSA升高的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不会影响病人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但应注意,因偶而可能会出现嗜睡,有过此类作用的病人应予以注意。 |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