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尿嘧啶口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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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氟尿嘧啶口服乳

甘露聚糖肽片

规格

60ml:1.071g

5mg/片
生产企业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67

国药准字H2000368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消化系统肿瘤,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

本品用于:1.免疫增强剂。2.用于治疗免疫机能低下导致的各种疾病。3.可用于治疗各种病毒﹑致病菌感染。4.可治疗反复呼吸感染﹑慢性支气管炎。5.可用于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具有升白细胞和血小板作用。6.可用于治疗各种肿瘤,与化疗﹑放疗联合治疗肺癌﹑肝癌﹑胃癌﹑肠癌﹑食道癌﹑鼻咽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各种肿瘤,有减毒增效作用,在术中﹑术后用药,可降低复发率﹑转移率,还用于治疗胸腔﹑腹腔积液和改善姑息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30天为1疗程。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禁忌

1.妊娠3个月内孕妇禁用。 2.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患者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体质衰弱患者禁用。

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尿嘧啶。

本品主要成份为α-甘露聚糖肽,每片含α—甘露聚糖肽5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空腹液

本品为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为增强疗效,服时摇匀。 3.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者。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6.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