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哌噻吨美利曲辛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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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氟哌噻吨美利曲辛胶囊

卡马西平片

规格

0.5mg:10mgx9粒x2板

0.1g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0043

国药准字H32020570
说明
适应症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 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 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用法用量

成人:通常每天2粒:早晨及中午各1粒;严重病例早晨的剂量可加至2粒。每天最大用量为4粒。

老年病人:早晨服1粒即可。

维持量:通常每天1粒,早晨口服。

对失眠或严重不安的病例,建议减少服药量或在急性期加服轻度镇静剂。

口服。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mg~200mg,一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副作用

在推荐用量范围内,副作用极为少见。可能会有短暂的不安和失眠。 在临床实验中 ,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

常见:头晕(2.1%)、震颤(2.1%);不常见:疲劳(1%)

神经障碍

常见:睡眠障碍(6%)、不安(2.5%)、躁动(1.7%)。

视觉功能障碍

常见:调节障碍(1.5%)

肠胃不适

常见:口干(5.4%)、便秘(1.5%)

以上不良反应也可见于抑郁症本身的症状,一般来说,这些症状消弱了抑郁状态的改善。

上市后的情况:

有出现胆汁淤积性肝炎的个例报道。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过敏性肝炎,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禁忌

心肌梗塞的恢复早期;束支传导阻滞;未经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急性酒精、巴比妥类药物及鸦片中毒;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两周内不能使用本品。对兴奋或活动过多的病人不主张用此药,因药物的兴奋作用可能加重这些症状。

禁用: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孕期服用偶可致畸。心肝肾功能不全,孕妇,授乳妇女,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青光眼,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每一糖衣片含相当于0.5mg氟哌噻吨的二盐酸氟哌噻吨,以及相当于10mg美利曲辛的盐酸美利曲辛。片剂含乳糖。颜色:靛蓝和藻红

卡马西平。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若病人已预先使用了具镇静作用的安定剂,应逐渐停用。

病人长期服用氟哌噻吨时,需要定期检查心理和神经状态、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

1、服用本品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视力模糊或复视,较不常见的有过敏反应或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皮肤反应如荨麻疹、瘙痒、或皮疹、行为改变;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2、有心脏房室传导阻滞、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以及骨髓抑制等病史时,本品禁用;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3、下列情况应慎用:孕妇;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状动脉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应史的病人;肝病;尿潴留;肾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