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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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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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mg:10mg*20片 |
0.5mg |
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122 |
国药准字H20070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天2片:早晨及中午各一片;严重病例早晨的剂量可加至2片。每天最大用量为4片。老年病人:早晨服1片即可。维持量:通常每天1片,早晨口服。对失眠或严重不安的病例,建议减少服药量或在急性期加服轻度镇静剂。 |
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1mg,一日2次,第二天增加到一次2mg,一日2次;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次3mg,一日2次。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遵医嘱。 |
副作用 |
推荐剂量下不良反应极少,为一过性不安和失眠。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常见:头晕(2.1%)、震颤(2.1%)。不常见:疲劳(1%)。精神障碍常见:睡眠障碍(6%)、不安(2.5%)、躁动(1.7%)。视觉功能障碍常见:调节障碍(1.5%)。胃肠道不适常见:口干(5.4%)、便秘(1.5%)。以上不良反应也可见于抑郁症本身的症状,一般来说,这些症状削弱了抑郁状态的改善。上市后情况:有出现胆汁郁积性肝炎的个例报道。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
禁忌 |
1.对美利曲辛、氟哌噻吨或本品中任一非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2.禁用于循环衰竭、任何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如急性酒精、巴比妥类或鸦片类中毒)、昏迷状态、肾上腺嗜铬细胞瘤、血恶液质、未经治疗的闭角性青光眼。不推荐用于心肌梗塞的恢复早期、各种程度的心脏传导阻滞或心律失常及冠状动脉缺血患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3.美利曲辛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非选择性、选择性单胺氧化酶-A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及单胺氧化酶-B抑制剂(如司来吉兰)联合使用可能导致五羟色胺综合征,包括发热、肌阵挛、僵硬、震颤 |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氟哌噻吨0.5mg和美利曲辛10mg/片 |
主要组成成份利培酮。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本品。若病人已预先使用了具镇静作用的安定剂,应逐渐停用。若非抑郁症状已有明显减轻,抑郁症病人仍有自杀的危险。治疗期间,有自杀倾向的病人不应得到大量药物。基于其他精神类药物有过报道,本品可能会改变胰岛素和葡萄糖耐量,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要调整降糖药的剂量。患有闭角性青光眼、前房变浅的患者,使用本品会刺激瞳孔扩大,导致青光眼急性发作。局部麻醉时同时使用三环、四环抗抑郁药物会增加发生心律失常、低血压的风险。如果可能,在外科手术前几天就停止使用本品,如果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实施急诊外科手术,一定要告知麻醉师之前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病史。如同所有的神经抑制剂一样,服用本品罕见发生神经抑制综合征(可能致命)。非常罕见的情况下,尤其是氟哌噻吨治疗初期,可能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当神经抑制剂如氟哌噻吨用于长期治疗时,可能会发生不可逆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病人长期服用氟哌时,需要定期检查心理和神经状态、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有证据表明身体活动的减少与血栓症民发生风险的升高有相关性,由于神经抑制剂具有镇静作用,可减少病人的躯体活动,因此要特别注意询问病人是否有静脉栓塞症状,并鼓励病人进行体育锻炼。由于病情和服用本品均能削弱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力,服用本品的患者不得开车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 心肌梗死 、传导异常、 脱水 、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 低血压 ,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 迟发性运动障碍 ,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 高热 、 颤抖 、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 癫痫 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 车或操作机器。 10.在 老年痴呆 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参加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 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3%)比较高,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脏衰竭和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发生率比安慰剂(1.2%)高三倍。该研究还发现,利培酮或呋塞米同时使用时,死亡率高于单独 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 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完成的4项临床研究中,有2项研究发现 了以上情况。并没有找到病理生理学方面的依据来解释以上发现,并且患者的残废原因没有固定模式。尽管如此,对以上患者合并给予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合并其它 利尿 剂的服用利培酮的患者中,并没有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但是,对于老年 痴呆 患者,总体 而言脱水是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仍应尽量避免使用利尿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