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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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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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 |
每片重0.34g |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47 |
国药准字Z210214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燥,对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用法用量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一次1~2片),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一日5~20片),维持剂量一日4~20mg(一日2~10片)。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一次0.5片~1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0.6~1.5g ,一次量不得超过3g,一日3次。 |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反应较重且常见,急性肌张力障碍在儿童和青少年更易发生,出现明显的扭转痉挛,吞咽困难,静坐不能及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便秘、出汗等。 4、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5、少数病人可能引起抑郁反应。 6、偶见过敏性皮疹、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征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 |
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哌啶醇。 |
人工牛黄、琥珀、蒲公英、珍珠、猪胆膏、板蓝根、朱砂、雄黄、连翘、冰片、金银花、甘草、黄连、石决明、天花粉、郁金、地黄、赭石、黄芩、石膏、钩藤、大黄、磁石(煅)、玄参、栀子、葛根、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清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时慎用: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凡属虚证及低血压者慎用,孕妇忌服,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