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40mg*7粒(海正) |
0.25g |
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68 |
国药准字H44024670 |
说明 | ||
适应症 |
饮食治疗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lFredricksonlla和Ilb型)。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用法用量 |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患者必须坚持低胆固醇饮食。常规剂量:推荐剂量为20或40毫克,每日一次。晚餐时或睡前吞服。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应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作用。长期服用持续有效。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由于本品几乎完全由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因此,对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1.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以下副作用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1%以上:消化不良(4.7%),失眠(1.3%),恶心(1.2%),腹痛(1.1%)和头痛(1.1%)。消化不良与剂量有关,并且多见于剂量为80毫克/日的患者。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反应为窦炎(0.9%),胀气(0.8%),感觉减退(0.6%),牙病(0.6%),尿路感染(0.6%)和转氮酶升高。2.自从氟伐他汀钠上市以来,有关于过敏反应的个别报告,特别是皮疹和荨麻疹,极罕见的病例包括其他皮肤反应、血小板减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血管炎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活动性肝病或持续地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大于260(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氟伐他汀钠 |
角鲨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象其他降低胆固醇的药物一样,要在开始服用来适可之前及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谷丙转氨酶(AST)或谷草转氨酶(ALT)持续升高大于正常高限的3倍或以上,必须停药。有个别关于可能是药物引起肝炎的报告。要求慎用于有肝病史或大量饮酒的患者。2.骨骼肌功能服用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有发生肌病(包括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罕见与来适可有关的这类症状。如出现不明原因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合并磷酸肌酸激酶(CPK)水平显著升高(大于正常上限的10倍),特别是伴有发热或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