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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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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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9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71 |
国药准字Z35020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
补脾益气,燥湿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量不多,气虚痰多,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芪、何首乌(酒炙)、白芍、白术(麸炒)、当归、党参、川芎、甘草、熟地黄、女贞子(酒炙)、丹参 |
党参、白术(麸炒)、茯苓、半夏(制)、陈皮、甘草(蜜炙)。辅料为生姜、大枣。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小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白色的水丸,味微香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