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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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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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20g |
每瓶装120g |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64 |
国药准字Z420217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补脾益肺。用于脾肺气虚,动辄喘乏,四肢无力,食少纳呆,大便溏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未明确 |
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去皮炒)、前胡、白前、百部(蜜炙)、紫菀、款冬花(蜜炙)、葶苈子、黄芩、远志(去心炒焦)、炙甘草等33味。 |
党参、黄芪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灰绿色;味微苦。 |
本品为煎膏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