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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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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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20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29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去皮炒)、前胡、白前、百部(蜜炙)、紫菀、款冬花(蜜炙)、葶苈子、黄芩、远志(去心炒焦)、炙甘草等33味。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灰绿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