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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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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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x12粒x2板/盒 |
每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 |
生产企业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12 |
国药准字Z44023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岑、知母、金钱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明胶、川蜡、硅油、亮蓝。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鼻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服药后如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