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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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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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片重0.26g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232 |
国药准字Z200268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 |
忍冬藤、野菊花、射干、乙酰水杨酸、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辛、微苦。 |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褐色和白色相间的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