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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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抗病毒口服液

复方板蓝根颗粒

规格

10ml*6支

每袋装10g、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139

国药准字Z1302138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一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石膏、生地、知母、广藿香、连翘、石菖蒲、郁金、芦根。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抗病毒口服液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抗病毒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