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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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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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10g*18袋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39 |
国药准字Z450206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口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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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石膏、生地、知母、广藿香、连翘、石菖蒲、郁金、芦根。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抗病毒口服液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抗病毒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